春江中心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征求稿)
发布时间:2017-11-07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朱龙

 春江中心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征求稿)

2016年1——2016年12月

一、指导思想:

   依据《新北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指导意见》,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注重实绩、兼顾公平的原则,合理拉开学校内部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档次,逐步形成合理激励机制,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如下方案: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激励与制约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实绩,重贡献,效益优先。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3、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既要鼓励优秀的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又要充分兼顾老教师的教育贡献度;既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又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的主人翁精神。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为接受学校聘任、正式在编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实施时间为自20161月1日至201612月31日。工作不满一年按实际工作月份发放,职务变动的按实际担任职务工作月份发放。未聘、拒聘的教职工,不享受方案规定的绩效工资。长病假、非单位公派学习人员,按相关文件标准发放。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一律不发。

四、经费总额与发放办法:根据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送的指导思想,我们学校奖励的办法是:

经费总额:上级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校全校总额。

教师绩效工资平均数=(本年度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特殊岗位津贴—行政人员津贴—工作量津贴—优秀个人、先进集体奖励——工作质量奖)÷所有教师工作总月数

教师个人绩效总量=教师绩效工资平均数×教师个人实际工作月数+考核奖励数

学校对教师工作绩效分每月考核、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三个部分。按学期或年结算每个教职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年末经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审核后,划入教师个人银行帐户。

(备注:新参加工作教师和新转进教师根据所在学校实际工作月数进行考核及奖励)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项目及考核办法

(一)岗位津贴

 

项目

月计

年计

备注

1

班主任

250元

(10个月算)按担任月数计算

考核合格发放

2

副班主任

50元

(10个月计算)具体按担任月数计算

副班主任由班主任考核,考核合格发放。(每学期对副班主任的考核采取自评和班主任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合格则不发放)

3

班主任专项奖励

(正副班主任分开考核)

考核优秀,正班主任每月70元,副班主任每月50元。考核合格,正班主任每月50元,副班主任每月30元。(10个月计算)

考核合格发放

(班主任未履职而发生安全事故不得奖。)

4

副校长

按校平均1.4系数或岗位津贴600元/月(10个月计算)(自由选择一种计算方法)

50周岁以上行政人员可以选择校平均系数的1.05

聘用第一年为副职。

兼职按照津贴减半计算

5

中层干部

正职

岗位津贴500元/月(10个月计算)

副职

岗位津贴400元/月(10个月计算)

岗位体验人员

岗位津贴200元/月(10个月计算)

6

教师办公室主任

20—30元/月

(10个月计算)具体按担任月数计算。优秀30;合格20

 

 

年级组长

200-150元

(10个月计算)考核优秀按每月200元计发,考核良好按每月150元计发。

7

教研组长

200-150元

(10个月计算)考核优秀按每月200元计发,考核良好按每月150元计发。

图书管理员

档案管理员

150

(10个月计算)具体按担任月数计算

8

备课组长

100—50元

(10个月计算)考核优秀按每月100元计发,考核良好按每月50元计发。

9

项目负责人

视具体工作量由校长室商定。

10

毕业班任课教师津贴

100元

(10个月计算)具体按担任月数计算

 

(二)工作量津贴

1、工作量津贴

1)根据新北区相关老师工作量核定的文件为依据安排教师课务,每位教师需严格满足各学科的工作量要求因特殊原因未满工作量的如能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视作满工作量

2)一年级语文、数学任课教师秋学期每月补贴60元。跨学科担两门主科的教师每月补贴80元,任教同一门主学科教师跨年级个班每月补贴50元。六年级同时任教两个班主学科每月补贴50元(按月计算)

3)代课补贴:每代课一节补贴5元。(以教导处登记为准)

4)校本课程开发实施补贴:a担一班主课教师开发实施一个校本课程补贴200元;b担二班主课教师开发实施一个校本课程补贴300元;c术课教师:开发实施一个校本课程补贴100元,开发实施二个校本课程补贴200元,开发实施三个校本课程补贴500元。同课程同一实施者不分基础班和提高班两个课程;若两人分带基础班和提高班则以一人带一门校本课程开发计算。以上工作必须考核合格,考核方能享受工作量补贴。聘请外来教练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辅导时间和工作量酌情考虑适当补贴看护费。

5)值周补贴:教师值周校长完成各项值周工作,并且能按时上交和上传资料,每次补贴100元,其中首席校长负责撰写值周工作总结的另补贴100元。担任值日工作并能履行职责不发生安全事故的每学期奖励100元。

6)训练补贴:

体育教师室外津贴和运动队训练:凡专职满12节,兼职满8节以上每人每月20元(10个月计算);

寒暑假,节假日体育运动队训练,区运动会团体名次前三分之一,每次80元;中间三分之一,每次60元;后三分之一,每次40元。

外出参赛团队项目经校长室审批,利用节假日突击训练获奖得到加分每次补贴50半天,不加分每次补贴30元半天每次训练不得少于2小时

7)对利用休息日加班完成学校中心工作的教师(行政除外)适当进行补贴,由校长室安排审核,加班补贴40/次

2、出勤津贴:

1)下列情况给予奖励

全勤每月100元,共计1000元。

按规定可享受婚假、产假、丧假,不休或少休的,每天加奖30元。

2)下列情况给予减奖

①未经准假私自离岗者作旷工论处,旷工一节课,减发100元;旷工一天,减发500元;旷工两天,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12,旷工三天及以上,年度考核不合格,扣除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全学期旷课累计满3节,按一天处理,依次类推。

所有请假一般应事前提交书面请假单,突发情况由本人或家属事后24小时内补假条。

②病假:凭镇人民医院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疾病诊断书”病历及医药发票,由校长室批准,同时按下列标准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

一天不扣,一天以上按照每天30元计算,当月累计超过7天(含7天)、超过15天(含15天),分别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24和1/12。累计全年病假6个月以上者扣除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15天以上的不享受假期间的福利待遇。(代课教师病假每天扣20元)。病假(含怀孕保胎)一年及以上、并且手续规范学校准假的,除按上级相关长病的规范扣除绩效工资,试用期内新教师延长试用期,正式在编教师当年度考核定为合格、三年内取消各类评优评先。

③事假:半天扣50元,1天100元,依此类推。但一学期事假一般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者由校行政办公会议商量,可按事假处理)。连续事假3天,或每学期累计满7天,扣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12。(代课教师事假每天扣40元)。

④丧假、婚假不减任何奖(注 丧假期限:丧偶、丧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给丧假3天,其他直系亲属丧假1天;婚假期限:凡符合《婚姻法》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结婚可享受婚假13天。

⑤产假:

a.产假可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注:《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常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办法》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产假15天。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常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办法》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30天。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可以顺延。)(若国家政策有调整,则按最新的国家政策文件执行)

    b.因工作或意外情况导致人流的可休假15天,引产的凭医院证明可休假30天。(未采取节育措施而导致的意外怀孕休假作为病假处理)

⑥因本人主观失误造成教育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在绩效中扣除50——200元;被区通报并造成学校综合考评扣分的,视情节轻重在绩效中扣除200——1000元,且取消当年度各类评优评先,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评优评先。

(三)优秀个人、先进集体奖励

1. 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部门组织评选的当年优秀个人奖(备注:区级以上先进个人有奖励不再另行奖励,专业称号除外)

级别

奖项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校级

 

省特级教师

特后

学科带头人

骨干教师

教学能手

教坛新秀

学科带头人

骨干教师

学科带头人

骨干教师

专业荣誉称号

 

5000

3000

1000

800

600

500

500

400

300

200

优秀教育工作者

省、市、区条线先进的奖励(已经有奖励不作为奖励,未有奖励根据评选难度校长室另行商定)

300

条线

先进

教科研积极分子、优秀教师工作法命名、微型课题研究先进、优秀青年教师等各条线先进按照校级奖励300元/人次,优秀教师工作法命名必须能梳理成果并能提炼出经验并在全校推广应用。书香教师及月度人物当月奖励50元。

2.优秀教研组、备课组

对获得各级各类集体荣誉的团队(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评比)进行奖励标准:所在团队的每位成员获均奖(元/人)分别是省级300元,市级150元,区级100元,校级80元。校级优秀教研组、备课组每学期评一次。奖项不得同时累加奖金,以最高奖项奖金为准。

3.优秀办公室奖

    优秀办公室每学期评选一次,所在团队每们成员每人获50元。

4.学校集体荣誉奖:A——局年度考核综合优秀:教师根据年度考核等级再奖励300元、200元、100元,行政中层另嘉奖300元,体验人员200元。B——局年度质量考核优秀奖:教师根据年度考核等级再奖励200元、150元、100元,行政另嘉奖200元,体验人员100元。(两项均获则参照高一级荣誉)

5.学校安全奖

(1)学校通过安全评估或检查,师生无重大安全事故的,每位教师奖励1000元

(2)如发生下列情况则不享受该项奖励:未履行职责而造成事故的;因过失而导致事故造成影响的;因体罚和变相体罚造成后果的。因未履行职责造成重大事故赔偿数额巨大由教师个人负责(教师因过失导致的事故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

备注:3.4两项,旷工半天以上不得享受集体荣誉奖,病假根据休息天数按月计算,事假半个月以上不得奖。考核根据年终教师综合考核方案实施。先进奖励靠高不靠低。

(四)教育教学质量奖励

1、月工作考核与年度考核奖

教师参加月业务考核,学科考核,各学科按50%的比例确定优秀人数。优秀100元每月,良好80元每月,(年龄50周岁以上教师经行政商讨同意不参加考核能配合学校做好各项工作则按照良好发放。)年度考核结果在优秀等第者,每人每学年奖励500元。(上级有奖励不重复奖励)必须按学科组来分配比例

2、师德师风奖

教职工能为人师表,具备良好的师德,忠于职守,每月发放师德师风奖100元,按10个月计算。如师表形象突出,有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金额大)等,被社会作为学习对象的,一次性加奖200元以上(具体金额由行政商量决定)。如有下列情况不得奖或加扣: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上级规定不发师德奖。

2)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的,不得当月师德奖。

3)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要财物的,不得当月师德奖。

4)上班时间在电脑上看电影、玩游戏、聊天、炒股票等,发现一次不得当月师德奖,两次以上加扣100元,并以此类推。

5)参与有偿家教或参与社会力量办学兼课的,不得师德奖。

6)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无理取闹的影响学校正常秩序者,不得师德奖。

3、教学质量奖(歧义较多差距较大)

1)阶段质量考核奖:综合成绩第一名60元,第二名50第三名及以下的如果差距三分以内30(全校组织每月调研一次)。

2)期末质量反馈奖,按照下列标准奖励:综合成绩一等奖奖励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平均分差2-3分以内其他班级奖200元,平均分差在2分以内的该学科所有成员奖励300元/人(平行班两至三个班只设一等奖,平行班四至五个班设一、二等奖,平行班六个班设一二三等奖平行两班合成一班可以乘以权重1.2,三班合一班的乘权重1.3)。主学科优秀率分别达到以下标准的则每个学科可以获得300元奖励,语文——一二年级的优秀率75%,三四年级的优秀率55%,五六年级的优秀率45%;数学——一二年级的优秀率75%,三四年级的优秀率55%,五六年级的优秀率50%;英语——三年级的优秀率85%,四年级的优秀率70%,五六年级的优秀率60%;(平行两班合成一班可以乘以权重1.2,三班全一班的乘权重1.3)。

3)区抽测相关年级学科,进入前五名,年级抽测学科教师奖励500元,该任课教师为当然年度先进工作者。主学科单项比赛如朗读、写字等单项学科素养比赛获一等奖奖励辅导老师300元,二等奖励200元。

(4)区毕业班调研:以教学质量为依据,高于区平均2个百分点以上奖励2000元,该任课教师为当然年度先进工作者;于区平均2个百分点以下奖励1000元。毕业考试参考区调研,高于区平均2个百分点以上作为一等奖,高于区平均2个百分点以下作为二等奖奖励。三等奖奖励。

备注:(1)班级平均分差距超过5分,不及格率低年级差距超过5%,中高年级差距超过10%,优秀率低年级差距超过15%,中高年级超过20%,区抽测学科位于区平均分以下,该任课教师年终不能参与任何评优评先。(2)分管行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分管学科在区抽测中获得前五名当然先进((3)局有调整根据局相关精神进行补充。(4)承担平行班教学二班或三班的话,该二班或三班合并成一个单位进行考核。(4)区、市抽测相关年级学科,达不到区平均成绩的责任教师、备课组长、分管行政当年度不得参加任何评优;已经取得评优称号的,保留称号取消奖励。

4、教科研成果奖

1)教学基本功竞赛类比赛(综合类) 单位:元

 

省级

市级

区级

一等奖

800

600

500

二等奖

600

400

300

三等奖

500

300

200

2) 单项竞赛类

①说课等基本功单项比赛 单位:元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一等奖

500

400

300

200

二等奖

400

300

200

100

②上课比赛: 单位:元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一等奖

1500

1000

600

250

二等奖

1000

600

400

150

三等奖

600

500

250

/

备注:①当年度获区一等奖后参加市、省赛不重复加奖,按最高奖励。②凡教师上课竞赛团队协作不属于封闭式学科比赛,则个人与团队各得奖金的一半。

公开教学奖励按下列标准执行:

面向省、市、区公开教学,每节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少先队辅导员在省、市、区开展队活动观摩活动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3)论文奖

发表类: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教育教学杂志发表论文或通讯报道,按以下标准发奖,发表于教育类报刊减半。(个人出钱发表不奖励,报刊杂志必须有统一刊号)

单位:元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论文

250

150

100

50

案例(教案)教育故事

100

50

50

25

报刊通讯报道

500

400

200

100

网站通讯报道

(按要求一稿五传)

 

 

50

(常州市教育网首页)

        30

(新北区教育网首页)

如春集、教研快讯

发表一篇高质量文章奖励稿费10元。

获奖类: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征文、论文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则按以下标准奖励。 单位:元

 

省级

市级

区级

一等奖

150

100

50

二等奖

100

80

40

三等奖

50

40

20

备注:1、案例、教育故事、教学设计减半。2、一稿多投只奖励一次,只修改题目不改内容不奖励。3、挪用他人作品获奖或者发表不奖励。 4、学期末教学部门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文章原件考核小组评审后发放奖励。

4)课题研究:课题组承担各项课题研究并能一次顺利结题,则按以下标准奖励:

单位:元

级别

项目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课题结题奖

2000

1500

1000

500

课题组长(嘉奖)

1000

800

500

300

课题获奖

2500

2000

1500

500

说明:⑴结题后奖金由课题组长根据工作量及工作实绩,自行分配处理;如果课题获奖不享受结题奖。⑵第二次补结题不奖励。

5、辅导学生竞赛奖

1)凡辅导本校学生在参与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局、教研室)组织的各类竞赛中获奖,其指导教师享受如下奖励标准:

①凡在全国、省、市、区各类单项竞赛中获团体一、二等奖,其指导老师团队享受如下奖励标准:局年度考核中加分值的倍数嘉奖。(在区加分范围内进行奖励,1分为1倍,以此类推。)

单位:元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一等奖

1200

1000

800

500

二等奖

1000

800

500

300

三等奖

800

500

300

100

②在全国、省、市、区各类单项竞赛(学校没有加分的竞赛,同时也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个人奖,其指导老师团队享受如下奖励标准:

单位:元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一等奖

500

300

200

100

二等奖

300

200

100

   50

三等奖

200

100

50

   30

    说明:①以上奖励由团队负责人根据分工安排分配。如果既得个人奖,又得团体奖,所得奖项则根据团队奖奖励。(团队奖必须发放集体荣誉证书,人数较多不设团队奖根据具体情况集体研究决定,但不得超过团体奖;)

    ②如果某一项目连续参加不同级别的比赛,则所得奖项为最高奖。非现场创作的竞赛由校长室视具体情况商定奖金。

    ③在一次竞赛中,如果所获奖项为是最后一个奖项,则本次竞赛不得奖励。

    ④荣获单项奖参照同级二等奖进行奖励。

    ⑤学科竞赛类参照以上奖励标准。

    ⑥活动优秀辅导员或教练员与辅导奖享受其中的一个奖项。(根据参赛影响力设校长嘉奖)

    ⑦其他部门组织的竞赛或者新产生的项目由校行政办公会议商订。

    ⑧凡辅导学生参加省、市文章发表根据文章栏目、档次适当奖励。

   2)体育竞赛:

学校运动会成绩在全区前三分之一,奖励体育组团队8000元;中间三分之一,奖励体育组团队5000元;后三分之一则不奖励

②参加区体育单项比赛,获得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00、300、100。为学校加分的,奖金分别为500乘以2;300乘以1.8。有外聘教练,且主要是外聘教练为主的,配班教师获50%的奖金。

?在区体质测试过程中,对班主任、副班主任、其他老师按如下标准进行奖励:

根据区级抽测学校的所达等级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奖励。(单位:元)

考核排名

奖励对象

奖励标准

奖励对象

奖励标准

奖励对象

奖励标准

一等(优秀率15%,及格率95%)

班主任

500

副班主任

250

其他老师

200

六等(优秀率5%以下,及格率90%以下)

取消班主任和任课体育教师的考评评优资格

④班内有运动员的奖励办法

A、 班内有学生入选学校运动队,班主任老师能配合教练员做好班内运动员的思想工作。纳入班主任工作月考核体系之中。

运动员当月出全勤,每次都能准时参加训练,得3分;

运动员迟到3次以内(含3次),得2分;

运动员迟到3次以上,或者无故缺席1次,不得分。

【备注】:向体育教练请假者除外。体育组每月提供运动员的出勤情况。

B、 班内运动员参加区运动会,每参赛一名,奖励200元;班内运动员在参加区运动会中,每得一分奖励20元。

【备注】:此项奖励经费,由班主任负责分配,上下半年按照4:1进行分配,同时兼顾语、数、英主学科的任课老师。

     (3)艺术类竞赛

辅导学生竞赛获团队奖,区级一二等奖,500、300。为学校加分的,奖金分别为500乘以2;300乘以1.8。有外聘教练,且主要是外聘教练为主的,配班教师获50%的奖金。如果同时有一等奖二等奖获得,但只报一等奖加分,二等奖也可获得加分奖励,即乘以权重1.8.

6、优秀课程奖:

    学校每学期(每学年)对校本课程进行一次评选,从课程大纲的编制、课程实施的规范与精致、课程成果的展示等几方面进行综合鉴定。每学期结束教师应该对课程进行自我评价,参评教师每人100元,对评选出来的优秀课程进行表彰,每门优秀课程每学期奖励300元,精品课程500元、区级600元、市级800元、省级1000元。

7、青蓝工程奖:

参加师徒结对的师傅老师进行工作量补贴。学校每学评选优秀师徒,对所有结对师徒进行考核与评选,考核优秀的师傅与徒弟名得奖金100元。区级200元、市级300元(若区、市级有奖励则不重复奖励)。学校考核合格,师傅奖励80元。

(五)继续教育与校本培训:

教师能按要求参加校内外培训,每学年达规定继续教育学时数,原则上不少于48学时的,发放继续教育奖200元。无故缺席校级培训(包括教师例会),一次减发10元,无故缺席市级培训,造成一定影响的,不发放该项继续教育奖。(市级名师大学堂原则上安排三次,为继续教育课时数达标同时鼓励教师自愿参加。)

(六)其他:针对学校一些临时的重大工作单独设立。

(七)多余金额全校在职在编平均分配。

六、附则

1、其他特殊情况及有关法定假日的工资发放按上级文件执行。

2、所有参赛,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级别的比赛,只享受最高级别的奖励,不重复奖励。

3、本实施意见经教代会通过后,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实施。

4、本实施意见解释权归校长室。

5、正副班主任考核及教师年度考核具体见通知。

6、教师之间差距超过10000元零头部分重新平均计算。(长病假除外)

7、若区对行政或者教师考核有新的规定,则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8、代课教师参照进行考核,一年内代课教师年薪3万元,不进行社保;长期代课则参照聘用合同进行社保工作。

9、当年度提出调动申请的老师,原则上当年度不参加评优评先。已获得优秀称号的保留优秀称号但不作薪金奖励。

                                                    常州市新北区春江中心小学

                                                        20169

——————————————————回执—————————————————————

对以上绩效奖励方案,赞成的请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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