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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江中心小学教师轮岗交流方案
发布时间:2022-10-28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曹灯娣

春江中心小学教师轮岗交流方案

为进一步建立干部教师的合理流动机制,不断均衡学校发展,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现拟定春江中心小学教师轮岗交流制度。

一、轮岗交流原则

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要遵循“科学合理,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均衡发展”的原则。将调整充实与素质提升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个人意愿与教育需求相结合,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流动,均衡配置教师资源。

二、轮岗交流方式

因工作需要或个人申请,经校同意在全范围内轮岗交流。

三、轮岗范围及对象

1.在职在编学校任教教师。

2.专任教师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的。

3.在轮岗期间,女教师法定产假可视作轮岗年限。

4.暂缓轮岗交流的对象

①身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疗的教师;

②身患重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教师;

③配偶残疾或重病需要照顾的教师;

④子女未满三周岁的女教师;

⑤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教师;

⑥夫妻双方若均属轮岗交流对象,一方可暂缓。

四、轮岗交流措施

1.鼓励优秀教师申请到其他小学交流,服务期为2年。

2.2019年起,凡评审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在任职期内,必须要有2年及以上的轮岗交流经历

3.自愿交流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教育督导管理办公室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统一组织安排。

4.服务期满后,原则上安排回原学校任教,“自愿轮岗”的可在任职期内同行条件评优晋级。

五、轮岗交流要求:

1.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教师交流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事关教师的切身利益,学校领导要加强宣传和组织力度,顾全大局,统筹安排。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学校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督促接受安排好交流教师的工作与生活,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使他们能及早适应新单位的工作环境,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

4.轮岗交流教师的工资关系不变。

5.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无特殊情况一周内不到工作岗位的或到岗不正常开展工作的,将按学校考勤制度相关条款处理,并报请教育局批示。

6.轮岗交流的教师由流出学校、流入学校对交流人员在交流期间的工作进行共同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交流期满可申请回原学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由组织作出相应处理,原则上在次年教师轮岗中继续轮岗;考核结果“合格”后方可申请回原学校。学年度病假累计达到3个月或事假累计达20天以上者将延长轮岗时间一年。

7.在绩效考核中,对认真履行交流职责,教育教学效果好的交流人员,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对拒不执行学校交流安排或虽参加交流,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当年年度考核只能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三年内不得推荐评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五年内不能提拔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其中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应予以缓聘,并扣发部分或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轮岗交流程序

1.动员部署。广泛宣传春江中心小学学校轮岗交流方案,让教师明白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

2.初定人选。根据本方案规定学校核定的人数,各校教师自主报名确定初步交流人选。并报区教育督导办。

3.确定名单。学校在秋季开学前确定正式交流人员,并通知相关学校。

4、正式到位。交流人员应在流入学校开展工作前报到,并由注入学校安排相应岗位,按要求时间到流入学校工作。

七、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春江中心小学。

 

 

春江中心小学

202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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