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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春教师|知法于心 守法于行
发布时间:2023-06-13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顾强


为加强全体教师的法治教育,进一步提高教师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推进依法治校,612日,春江中心小学特邀江苏永创律师事务所的于邦志律师,给全体教职工作了题为《深刻又有趣的法律思维》的专题讲座。

于律师用平实质朴的语言引经据典,言简意赅而又深入浅出地讲透了法律的四种思维,即边界思维、红线思维、选择思维和平等思维。

“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于律师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告诉老师们要把法律思维传达给学生,让学生从小萌生法律意识,形成边界思维。引导学生结合自身,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

选择了怎样的行为,也就选择了相应的结果。而我们的孩子所迷茫的,正是不知道哪些前提对应哪些后果,所以才会选择错误。于律提出,老师们要肩负起传道者的责任,不断地向学生传达是非观,教会学尊重他人人格,敬畏每一个生命。

遵守法律,是一个人的底线,而高尚的道德观念才是我们的最高追求。学法源于一点一滴,守法始于一言一行。于律的法律专题讲座生动警醒,增强了我校教师的法纪意识。我们要在行动中去落实,向我们的学生普及法律常识,让他们知法、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春小教师将秉承立德树人的初心使命,砥砺深耕,履践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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